2014年1月8日 星期三

網路犯罪與國家安全漫談

網路犯罪與國家安全漫談
2013/06/18漫談於哈佛柏克曼中心

Philip  B. Heymann教授:
美國對於國際事務投注甚多,美國司法部也有刑事部門,有一百多位律師全職研究電腦議題,且對於電腦犯罪之類型特別注重,因為電腦犯罪影響所及包括營業秘密與政府機密等。目前外交部門所涉機密,例如與中國及俄羅斯等關係上,也有發現電腦犯罪與網路攻擊之情形。是以,如果網路攻擊有能力攻擊電力系統與市場機制,這會成為應該嚴肅考慮之問題。
        至於就「犯罪」角度觀察,當然,有很多網路犯罪之議題可以供研究,例如透過網路竊取個人資料、信用卡資訊等,然而單純地將竊取個人資料視為「偷竊」似乎有太過輕縱,畢竟資料一旦被盜取,立即就會被遭到傳輸,且還可能被無遠弗屆地傳輸;因此目前最大的問題來自於刑法對於網路犯罪之定義,畢竟沒有人可以預期個人資訊或其他資訊被盜取後,何時、何地以何等方式遭到傳輸或使用,況且此等犯罪偵辦困難、成本過高,因此個人認為法律有過時之問題。但是也必須進一步思考此議題與國家安全之關係。然而又反過來說,私人公司或私部門對於網路控制是很不引以為然的,必竟過度之控制確實又會引發網路自由之議題。

Mark Wu教授
網路應該由誰來管理?應該是倚賴政府或者市民自理?在西方是仰賴後者,但是在東方社會則是希望由政府來加以管制。不過,無論是西方或者東方,均有一個一致性之想法,就網路之管理,政府仍應該有角色( We all agree the government should be there),所以接下來的議題是,什麼事是政府管理,又什麼事是市民管理?
當然,如果涉及國家安全議題,或者國家安全遭到威脅,例如剛剛H教授所提攻擊電廠等,可能電廠會被關閉,此等議題政府當然是可以作一些處理。
所以什麼事務是該由政府管理,又何者是屬於市民管理? 就此我們並沒有一個非常一致之看法,不過,首先仍必須由私人企業先負起責任。此外,柏克曼中心沒有表示每個國家都應該有一個一致性作法,必須這必須看各國之現有資源,也必須要同時看到私部門是否可以與公部門合作。但是,大致上可以歸納出,首先必須提供一個公開、自由與透明之網路環境,接著應由公司負起相關責任,如果公司不願意負責,則政府應該加以介入。
臺灣之法制與網路公司都相對地非常完善。根據之前在美國301部門工作之經驗,個人認為對於網路,應該是提供一個自由環境,並由公司自己負責與執行,當公司不願意或從事非法行為時,才由政府管理或介入。

[有無特定政策用以處理涉外網路犯罪]

Philip  B. Heymann教授:
有關涉外網路犯罪,無論是司法警察或者檢察官都必須從事跨境合作,有時必須採取非正式管道,且又必須花很多時間調查。此外,涉外犯罪還有引渡問題,引渡議題之處理也是費時甚久。因此,就此類案件司法警察與檢察官之間的密切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哥倫比亞與美國合作之一洗錢案件,就犯罪所得等資料具有全球性,因此跨境間司法警察之國際合作、跨境間檢察官間之合作都非常重要。在此等情形,如果有國家政策因素介入的話,政治性議題就會產生,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更加複雜化。所以有時候實務上會以非正式管道合作,如果過度正式確實有複雜化之問題。

[非正式管道合作對於時效性之把握非常有效果,但是對於日後必須在法庭上使用之證據,卻沒有幫助,畢竟,證據必須符合證據規則之要求才有證據能力。有時在非正式與正式之間,會有面臨兩難之問題。]

兩國間除的非正式合作與正式合作之間還有其他措施,例如,臥底警察之合作,或者以引渡以外之方法使相關被告或證人合作等,這些都可以加以考量。不過網路犯罪無國界,是以,其合作方式確實更加特殊。

Christopher T. Bavitz

就網路言論自由之議題,政府之角色,尤其在取得犯罪證據與民眾網路信箱這些領域,應如何加以約制或者規範,很值得研究,是以我們現在正在研擬此部分規範之方式。此外,最近我們也有一個案件與GPS系統相關,已經上訴到最高法院。該案政府因為將GPS放在當事人車上,究竟此一行為警察是否需要事先取得書狀,成為研究之課題。警察之主張乃車輛之路徑為公眾得以在路上目擊,是以是屬於公開之領域,但是當事人主張乃是GPS之使用,使警察之偵查更加便利精準,且比跟監更加減少成本。最後最高法院決定就GPS之偵查方式仍需要令狀先行。這種情形與隱私權保障之議題類似,例如在家中之隱私保護與在馬路上之隱私保護不同,但是又例如如果與朋友站在街頭談話,那們人們一般又會推認應該沒有第三人會聽到是一樣的。有關此議題於美國發生九一一事件後,對隱私權保障確實產生極大衝擊,由其是近期每日上億之電話紀錄被政府加以記錄,隱私權保障中的 The nature of difficulty必須加以再重新考量,所以,就此我們必須考量如何加以約制政府取得之程序。目前史諾登案已成為各國間之燙手山芋,因為該案讓中美關係緊張,但是網路攻擊活動不斷又對美國有國家安全上之考量。

相關資料來源:
法務部參加2013年全美州檢察長協會夏季年會暨訪問美國與瓜地馬拉司法機關報告,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result.jspx?cateType=1&categoryId=3.1

BY Wanli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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