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法律常見問題集01

法律常見問題集01一般民眾常見基本法律問題

1.車禍(受傷)有報警後,沒有馬上提出告訴,事後無法達成和解,應如何處理?(1)聲請車禍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2)如對方有過失責任,可前往警察局製作筆錄(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的筆錄)。
(3)一併向公所聲請調解, 調解不成, 請公所秘書將本案 函請地檢署繼續處理。
(4)向地檢署以告訴狀提出告訴(但因地檢署沒有車禍資料,因此仍須要花一段時間,向該管轄警察局調取相關交通事故資料) 。

2.承上,相關的法律依據為何?(1)一般而言,如前往警察局,警察人員會處理這部分問題

3.車禍(受傷)一般會賠多少?無解, 蓋因:
(1)除非已經送完鑑定,否則事故責任不明
(2)受傷程度
(3)雙方資力差異
(4)事故發生後的處理態度
(5)保險型態,以及保險公司從業人員的權限

若要說是否有跡可循, 則可參下述人員的經驗:
(1)調解員的一般經驗
(2)保險公司
(3)一般民事判決 [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 查詢相關判決 ]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點選"法院"、再點選"民事" 、再點選"傷勢"(視傷單內容)可查悉一般賠償金額
如果肇事責任各半,一般則再處以二。

4.撞倒人,怎麼辦?
(1)對方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同上處理。
(2)對方超過六個月尚未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希望獲得所受傷害之賠償?1.請保險公司理賠,2.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如果調解成立,雖然調解書有執行名義(對對方有利),但是自己駕車使人受傷一事,亦可獲得一併解決。

5.撞到人,對方受傷,鑑定出來肇事責任各半,對刑事責任的影響?
(1)因鑑定結果肇事責任各半,因此過失責任仍有,僅是刑度、罰金等可以酌情減輕、減少。
(2)可能判決之查詢: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點選"法院"、再點選"刑事" 、再點選"責任類型"(視鑑定書所載責任內容)
可約略查悉一般刑度
但刑度一般還需要視雙方家庭、經濟狀況與其他學識學歷經歷等而定,有時差距頗大,也要注意。

6.酒後駕車撞到人,怎麼辦?此時先會有(1)公共危險(酒後駕車)的罪名出現' 如果對方還受傷的話,第二個罪名可能也會跟著出現(2)過失傷害(對方有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時)

因此 儘快與對方和解, 以此請求檢察官、法官對(1)公共危險(酒後駕車)的罪名從輕處理,才是第一時間應儘快處理的事

7.有無車禍和解書範本?
可參考華南產物保險公司 車禍和解書注意事項 提供有通用版的車禍和解書範例下載,請自行依據自身個案狀況再另行調整變化。
該公司提供之網頁如下:http://www.south-china.com.tw/p5-1.asp


8.有關375減租之網站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法規: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司法判解: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Judge.aspx
屬於「民事問題」,應查「最高法院民事判例」。輸入「關鍵字」:例如:耕地三五七,於是出現許多與關鍵字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縮小範圍可輸入「關鍵字」且「租金」
範例:
裁判字號:84 年台上字第 1856 號 :要旨:承租人承租耕地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不問其不為耕作者,係承租耕地之一部或全部,出租人均得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終止租約,收回全部耕地。

裁判字號:56 年台上字第 1520 號 :要旨:耕地之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他人,否則原訂租約應屬無效,此觀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至明。所謂不自任耕作,兼指轉租及將耕地借與他人使用在內。

更複雜之檢索方式司法院'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判決書查詢: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查詢方式同上。

By Wan-Li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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