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司法部
瓜地馬拉檢察體系
瓜地馬拉之偵查是由瓜地馬拉法務部(檢察總署)所負責,並與內政部所轄之司法警察一起進行案件之調查,於案件調查完畢後,會提起公訴交給法院進行審判。所以檢察官得以指揮警察辦案,起訴後與法院法官進行密切合作。
瓜地馬拉治安問題
瓜地馬拉自2010年起,發生多起重大治安危害案件,兇殺案件頻頻發生,且對婦女之暴力犯罪情形嚴重,這些都是瓜國政府亟欲解決之問題。
是以就謀殺案件部分之政策,目前希望能透過強化科技鑑定之硬體設備與人員訓練提高破案率,接下來是配合強化刑事訴訟程序。
在強化刑事訴訟程序方面,發現很多案件並非單一起刑事案件,背後常見是一系列之組織犯罪案件,所以瓜地馬拉的問題非僅只有其他國家重視之洗錢、貪污問題而已,瓜國問題與其他國家最大的區別在於兇殺案件與對婦女之暴力嚴重。 另外,就婦女遭到性侵害之犯罪也是一個問題。在瓜地馬拉去年一整年有4000件之通報案件。而發現對婦女性侵害之案件,都來自於婦女身旁所認識之人,所以目前瓜國司法部希望建立統一通報制度,民眾可以通報到司法部之後,再由司法部統籌指揮其他單位一起處理[類似我國ROC的單一窗口],所以司法部可以接受24小時通報,有檢察官、醫生、警察與法醫等一起工作。
司法部大樓設計
司法部(檢察總署)一樓。該部一樓大廳寬敞,除設計有24小時之受理窗口外,並配合設置兒童偵訊室、婦女偵訊室以及醫療室以外,更建制有快速法庭,法庭配置與我國(ROC)法庭無甚大差異,亦配置輪值法官,因此,被害人於報案後,倘程序順利,被害人、社工、檢察官與司法警察均一起進行案件之調查,於案件調查完畢後,即立刻提起公訴交給法院進行審判。確實得以於本棟大樓內完成報案、偵查與審判等全數程序。是以瓜國司法部得以將司法警察、社工、醫師、檢察官與法官等均建置在大樓內,分區但一起工作,確屬不易。可見得其對兒童犯罪與婦女犯罪相關政策之重視。
2013/06
BY WANLI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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