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政治體制
一、瓜地馬拉政治。
瓜地馬拉於1996年終結長達三十六年之內戰,且於終結內戰之同年,瓜國得到來自世界各國之各項援助,觀光旅遊產業也得以開始發展。
瓜地馬拉為多黨政治,且採民主制度。
瓜國現行憲法於1985年5月經國民議會通過,1986年1月14日生效,1994年1月30日通過憲法修正案。依據瓜地馬拉憲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且不得連選連任;因瓜國總統任期僅有四年且不得連選,因此影響瓜國之整體政治體制,並無類似我國之考試制度,其文官體系相對上相當不穩定,而不利於長期之施政政策推展。
瓜國正、副總統選舉方於2011年11月6日舉行,由愛國黨之培瑞茲(Otto Pérez Molina)及芭爾德蒂(Ingrid Roxana Baldetti Elias)分別當選正、副總統。
二、瓜國目前主要施政政策
(一)瓜國社會資源分配不均、貧富差距甚大、暴力犯罪猖獗,故現任瓜國總統培瑞茲(Otto Pérez Molina)曾擔任瓜地馬拉政府參軍長一職,以鐵腕改善治安的競選口號及清新的競選策略獲得中下階層支持。
現瓜國政府以改善治安為施政目標,政府並以發展鄉村基礎建設、及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為優先施政目標。
(二)瓜地馬拉近期司法國際新聞包括其前總統因洗錢罪嫌被引渡至美國,前獨裁者被判處屠殺罪,然被最高法院否決等。
三、瓜地馬拉國會
瓜國之國會採一院制,且為直接民選,議員之任期為4年,得連選連任。國會無議事常規,多黨政治,議員多依政治利益相互結盟,政治理念相對較為薄弱,所以行政效率也相對較為低落,各項民生關切之鄉村發展法案及國會組織法案等均懸而未決,而影響國家發展。
四、我國與瓜地馬拉之關係
瓜地馬拉為我國(ROC)之邦交國,目前雙方有農業技術合作協定、維護安地瓜古城文化遺產計畫贈款協定、投資保障協定、自由貿易協定等。
台瓜自由貿易協定於2005年9月22日由兩國總統簽署,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2012年兩國雙邊貿易額為18,741萬美元,對瓜國之蔗糖、咖啡與木材等商品之需求逐年增加。
五、 瓜地馬拉地理
瓜地馬拉共計有1,465餘萬人口,首都為瓜地馬拉市,面積228平方公里,人口約103萬人。瓜地馬拉市海拔約1,600公尺,所以雖處於熱帶赤道氣候區,但氣溫涼爽,六月平均高溫28度,平均低溫17度,較台灣同一時間涼爽許多。
瓜地馬拉市整座城市為高山或火山環繞,附近有四座活火山,最大的帕卡亞火山海拔2252公尺,2013年5月30日才發生火山爆發。
六、 瓜地馬拉政治經濟概況
貧富差距懸殊,仍以農產為主,主要生產糖與咖啡。進口產品仍有壟斷與寡占情形。
(一)仰賴國際援助。
而二次世界大戰後至今,國際援助一直是促進發展中國家社會、經濟、政治等各方面發展的重要手段,瓜國亦非例外,長期仰賴國際援助,惟國際援助發展有其演進,從促進經濟成長、滿足人之基本需求、結構調整等目的,是以如何從援助國主導到受援國自主與夥伴關係建立,亦為現今重視之課題。
(二)社會問題嚴重。
瓜地馬拉自1996年與反對派簽署和平協議而結束長達36年的內戰後,雖然重返國際舞台且積極致力於建設國家,但是貧富差距卻日益加大,全國有超過一半的人口生活在貧窮之中,許多兒童為了家計被迫出外謀生,因此童工現象在瓜地馬拉極為普遍。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童工為未滿18歲之勞工,瓜地馬拉之18歲以下之童工數目將近一百萬人,佔了全中美洲的童工比例40%。瓜地馬拉童工現象普遍之因,除了貧窮率高之外,還有保護兒童之執法不嚴、傳統價值觀等社會文化因素。由於印地安原住民馬雅人認為,工作為傳承文化的重要方式,兒童從工作中可培養人格以及責任感,因此馬雅兒童從小就開始準備要工作,印地安兒童成為童工之比例也為非印地安兒童之兩倍。相對於許多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積極地幫助瓜國童工,欲消滅童工現象、保護兒童權利,近十年來,雖然瓜國政府訂定多項計劃開始著手改善童工問題,但成效有限。
2013/06
BY Wanli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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