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建構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 網路意見

2009年建構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高峰論壇

時間:98年6月24日下午15時10分至17時
地點: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15樓國際會議廳
舉辦單位:內政部家防會

反應出的相關問題:
1. 網絡難以整合,尤其法官異動頻繁,參與網絡會議意願不高
EX:以保護令相對人處遇計畫為例,部分法官認為處遇計畫需加害人高度配合才有成效,但多數加害人配合意願不高,遂因此不予裁定。

2. 社工員欲安置失學子女(家長拒絕讓孩子就學),該向何單位請求協助

3. 針對目睹兒童方案人力經費補助,以往補助金額可達80萬,但98年4月份核准金額少了40多萬,造成方案執行困難。

4. 另高風險方案是以月計酬,但目睹兒童方案是以件計酬,且需自籌10%經費。(有同工不同酬問題)

5. 另男性單親方案推展不易,且需自籌20%經費,希望未來針對此類方案可否取消部分負擔?

6. 許多受暴個案需接受心理諮商,但因個案所在地距離問題,無法前往家防中心接受諮商,希望未來針對此類特殊狀況能有較彈性之處理。

7. 新移民受暴個案出庭時,常因緊張及語言表達能力不佳,難以清楚地陳述。由於法院缺乏通譯人員,難以及時協助新移民,而社工員雖能陪同出庭,但法官鮮少詢問社工員意見,請問未來此類案件出庭時,能否請法官詢問社工員意見?
(A: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許副廳長:社工並非當事人(被告、原告)或證人身份,故需視開庭狀況及法官而定。)
8. 通報量持續增加,但人力增加速度不及通報量,且目前兒童保護案件採全面訪視,社工員光進行初評便疲於奔命,希望未來能持續增加人力.

9. 南部安置機構不足,且多數機構無法收容特殊身心狀況兒少,請問是否能增加公立安置機構,並提供特殊兒少相關安置處所?
10. 相對人處遇方面: 目前台南市已規劃4小時相對人認知輔導教育方案及加害人處遇追蹤輔導方案希望法官能支持,並裁定相對人參加

11. 另台南市在推動危險分級方案時,發現約制查訪對相對人有實際嚇阻作用,希望未來警政署可將被裁定保護令之相對人納入查訪範圍

12. 另日前醫院通報一起兒童遭父友人性侵害案例,社工員欲詢問醫師內診過程,但院方要求正式行文才能提供相關資料,請問衛生署未來針對此類緊急處遇個案,是否能有其他較為彈性之流程?

13. 目前雖有自殺防治中心等網絡資源,但轉介後之成效為何? 請問衛生署這些資源服務的目的與功效為何?

A:內政部兒童局簡局長:考量兒童最佳利益,安置時應以親屬寄養為優先,寄養家庭為次,機構為最後考量,故不建議再增設安置機構。A: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邱副局長:針對約制訪查方面,再犯預防是下半年度重點工作,警政署已於5月底邀集各地方政府,共同訂定「警察機關執行家庭暴力加害人訪查計畫」草案,內容將訪查對象分作8類,希望透過3個月1次以上之警勤區訪查,減少加害人再犯。目前此草案已完成,待部內核定後即可在下半年推展。
A:衛生署醫事處石處長:為保障隱私,目前衛生署要求受暴個案之病歷記錄要分開保管,並嚴格規範診斷證明書之開立,故未來若有需要受暴個案相關病歷資料,仍須出具正式公文。
14.針對疑遭下藥之性侵害個案驗傷採證,目前被害人之尿液檢體係由女警帶回,再由台北榮民總醫院代為檢驗,非專責由榮醫負責驗傷採證。然迄98年5月已有數名疑遭下藥之被害人至醫院驗傷,但醫院均以院內無毒物科為由請其至榮醫檢查,讓被害人不斷地奔波,請問衛生署是否有相關因應策略?

15.加害人多次違反保護令,原應於5月初入監服刑,但加害人未去報到,警方告知需收到公文才能拘提,直至該月底警局收到公文後才將加害人拘提,中間半個月的空檔,讓被害人受暴風險增高,請問司法院是否有其他方法盡快將加害人繩之以法?

A:法務部吳次長:法院判決送至檢察機關執行均有文書傳送時間,且檢察機關至寄送傳票給受刑人執行亦需時間,故難以立即將加害人拘提。不過,若有特殊個案需馬上執行拘提,如:刑事訴訟法75條有逃亡之虞者,便可請警方逕行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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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li YANG


整理 200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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